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源头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台县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
引用本文:古大鹏,叶敏.从源头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台县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1):32.
作者姓名:古大鹏  叶敏
摘    要:三台县从今年1月起施行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将有效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办法将三台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建设工程全部纳入工资保证金范围。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各按工程合同造价的5%向专户预存。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多个部门协作实施。人社部门负责工资保证金的预存登记、支付管理、退付办结等具体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交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