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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首例恶意欠薪案老板获刑
引用本文:本刊通讯员.新都首例恶意欠薪案老板获刑[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1):32.
作者姓名:本刊通讯员
摘    要:近期,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宣判了一起恶意欠薪逃匿案件,这是自去年"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入刑后,该区首例判决的以"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罪名追责的案件。2011年底,新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新都鸿申门厂法人代表蒋明(化名)恶意拖欠4名工人工资共计70998元。对此,区人社局迅速展开立案调查,认定蒋明有支付能力而欠薪逃匿,遂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区检察院公诉、区法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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