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纵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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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河北省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情况河北省实施失业保险始于1986年10月。当时,国务院为了配合劳动合同制的试行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制定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车受失业保险的对象为四种人,即破产企业职工、没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和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失业保险勇按企业全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按劳动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的1%缴纳,并实行县、市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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