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法律制度中不存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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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占通.奴隶社会法律制度中不存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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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占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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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奴隶社会礼的内容囊括社会的一切方面,从国家的政治活动到每个人的生活细节,都有礼的规范作准则,礼是社会一切应为行为的规则,是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正如《礼记·曲礼》所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刑是保证礼实行的国家强制,无论何人违礼,只要执政者认为该行为对统治阶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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