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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体制分权化改革的理论分析
作者姓名:曹淑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国人民大学资助课题《经济发展、财政分权与高等教育体分权程度关系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高等教育的产品属性、国家结构形式、国家发展战略、国家经济制度、财政体制分权程度、高等教育的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高等教育体制的分权程度都有影响;高等教育属于地方公共产品,提供高等教育服务首先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单一制、实施赶超发展战略、计划经济体制、财政分权程度低、人口少、高等教育规模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低等条件,要求一个国家采取分权程度低的高等教育体制;反之,联邦制、实施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市场经济体制、财政体制分权程度高、人口较多、高等教育规模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高等条件下,要求一个国家采取分权程度高的高等教育体制。随着我国逐步摒弃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随着我国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分权程度逐步提高。中央政府的教育职能应该注重实现公平目标,中央政府解决地区之间教育不平衡的次序应该是首先解决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然后才是高等教育;应该进一步转变中央政府的教育职能,继续进行高等教育体制分权化改革。

关 键 词:高等教育体制  分权程度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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