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辩护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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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辩护制度的完善[J].河北学刊,2024(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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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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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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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23&ZD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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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辩护制度发达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与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刑事辩护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从司法实践以及同其他法治国家的比较来看,中国刑事辩护制度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具体而言,应当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将指定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扩大至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三项基本诉讼权利的行使、确立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制度、在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留置期间允许律师介入,以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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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辩护制度 法律援助 律师在场 律师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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