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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
摘    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现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离任经济责任  专项审计  干部任期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共中央办公厅  民主管理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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