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赤峰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之二:清代荟福寺
引用本文:孙国军,王璐.赤峰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之二:清代荟福寺[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F0003-F0003.
作者姓名:孙国军  王璐
摘    要:荟福寺俗称东大庙,位于巴林右旗大板镇荟福路南段,是巴林右旗13大寺庙之一,亦是该旗现存唯一一座较大的清朝早期古建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由巴林右翼旗扎萨克多罗郡王乌尔衮与固伦荣宪公主主持兴建,初名巴尔斯(虎)庙,后改名荟福寺。这座古建筑占地面积7100平方米,寺内有天王殿、会经殿、供佛殿三个主体工程,雄伟壮丽,庄严肃穆,是巴林右旗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最大的喇嘛庙。寺庙内的主要建筑有影壁墙、天王殿、钟楼、鼓楼、会经殿、念珠殿、护法殿、供佛殿、白塔、千佛殿、金刚殿、特格西殿、九神殿等,其中有些在民国及文革时期被毁坏,已无存。该寺现存建筑160余间,以均衡的形式

关 键 词:福寺  固伦荣宪公主  右旗  巴林右翼旗  天王殿  大板镇  千佛殿  雄伟壮丽  建筑占地面积  珠殿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