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之二:清代荟福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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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国军,王璐.赤峰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之二:清代荟福寺[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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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国军 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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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荟福寺俗称东大庙,位于巴林右旗大板镇荟福路南段,是巴林右旗13大寺庙之一,亦是该旗现存唯一一座较大的清朝早期古建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由巴林右翼旗扎萨克多罗郡王乌尔衮与固伦荣宪公主主持兴建,初名巴尔斯(虎)庙,后改名荟福寺。这座古建筑占地面积7100平方米,寺内有天王殿、会经殿、供佛殿三个主体工程,雄伟壮丽,庄严肃穆,是巴林右旗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最大的喇嘛庙。寺庙内的主要建筑有影壁墙、天王殿、钟楼、鼓楼、会经殿、念珠殿、护法殿、供佛殿、白塔、千佛殿、金刚殿、特格西殿、九神殿等,其中有些在民国及文革时期被毁坏,已无存。该寺现存建筑160余间,以均衡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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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福寺 固伦荣宪公主 右旗 巴林右翼旗 天王殿 大板镇 千佛殿 雄伟壮丽 建筑占地面积 珠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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