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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市易法
引用本文:顾全芳.重评市易法[J].学术月刊,1993(6).
作者姓名:顾全芳
摘    要:北宋熙宁、元丰年间推行的市易法,是宋神宗、王安石理财的主要新法。如何评价市易法对宋代社会经济的影响,史学界意见不一。本文从市易法的产生、实施及效果诸方面,重新评论市易法的利弊得失。一宋朝立国之初,采取不抑兼并的方针,对商人和商业实行宽容政策,却严厉禁止官员经商或从事走私活动。这种方针,有利于商业的繁荣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事实确实如此。待到北宋中期,市场发达,商品丰富,呈现前所未有的兴旺景象。同时,国家征收的商税,成为主要的财政收入。“景祐中,岁收商税钱四百五十余万缗,酒课四百二十八万余缗,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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