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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行为有四弊
作者姓名:罗乔木
作者单位:广西凤山县府办!547600
摘    要:前段时间我们下乡调查了解,发现各乡村农村青年流行一种试婚行为,特别在少数民族地区十分流行。农村男女双方在钟情以后,且不结婚,先同居。同居时就象真正的夫妇一样,生活起居在一起。但事实上他们的婚姻没有经过法律手续,没有任何约束力。经过一段同居生活之后,如果双方都感到满意,就到婚姻登记处去补办“驾驶证”,成为真正的夫妇。如果在试婚阶段双方不满意,那就一拍两散,各走各的路。这种试婚行为好不好呢?有人说好,就象买东西一样,尝过再买,不好吃的就不买,保证不会上当。于是这样试婚行为流行开来,成为一种时髦。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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