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单位犯罪,在刑法理论上通称为法人犯罪,它原于英国,为英美法系的一个基本制度,并于本世纪中叶逐步得到大陆法系各国的认同和适用。而我国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长期以来不认为单位是犯罪的主体。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法人制度日趋发达和完善,而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不顾公益,侵犯社会生活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关于引进和确立法人犯罪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全国人大在立法时考虑到“单位”比“法人”的外延更广,将法人犯罪制度界定为单位犯罪,规定于海关法和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司法机关已据此规定形成了一些著名的判例。本文拟就单位犯罪的概念,构成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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