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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重塑与模式更新:场景化视域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动态转向
引用本文:李川,杨胜刚.法益重塑与模式更新:场景化视域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动态转向[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105-116.
作者姓名:李川  杨胜刚
作者单位:1. 东南大学法学院;2. 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智能时代个人信息泛在泄露与刑法有效保护研究”(19BFX076);
摘    要:传统上依赖私权维护的个人信息静态刑法保护模式不仅提高了信息流动的制度成本,还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适用僵化、不灵活,不利于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场景化理论主张信息合理流动,对破解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场景化视域下,个人信息不是私权的客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应保护个人对信息的绝对控制权,而应仅保护个人信息的合理流动权。动态刑法保护模式顺应了数字社会对个人信息场景化保护的要求,能有效实现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平衡,应予以提倡。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方面,应重新界定其实质性内涵,发挥其限制入罪的机能;在行为对象上,要扩充高度敏感信息的内涵,使其适应个人信息分级保护的需要;在情节严重的认定上,要改变其中存在的根据单一标准认定情节严重的做法,通过场景整合,实现情节严重认定的综合化。

关 键 词:场景化理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益重塑  模式更新  动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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