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故调查报告刑事证据能力审查的实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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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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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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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能力审查问题仍面临审查形式化危机。“鉴定意见说”“直接审查说”“复合证据说”等学说均未能给予事故调查证据能力审查实质化以坚实的理论支撑,需在此基础上建构更具解释性和可操作性的“新复合证据说”。实践中,事故调查报告制作规范和司法审查程序研究对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实质化亦未有有效推进,应兼采证据法和程序法视角对相关审查作出完善,在明确证据审查基本理念的前提下,从创设关联性审查体系、明确意见证据属性、区分各部分证据审查规则、规范证据产生及审查程序四个方面入手,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证据能力审查的理论范式转换和实践规则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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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调查报告 证据能力 意见证据 证据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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