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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的立法研究
作者姓名:廖青
摘    要: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少数民族语种多,文种多。在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五十三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回、满两个民族通用汉语文);解放前,二十一个民族已有了自己的文字。五十年代,国家又帮助十个少数民族创制了文字,帮助一些民族改革或改进了文字。目前,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多数人以本民族语言为主要的交际工具。 四十多年来,民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一般来说,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还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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