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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认定——美国法的司法实践与借鉴
引用本文:戴哲.论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认定——美国法的司法实践与借鉴[J].渝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05-110.
作者姓名:戴哲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200042
摘    要:为了避免商标侵权纠纷,潜在的商标侵权方有时会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商标共存协议可能因违反商标法和竞争法而被认定无效,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商标共存协议效力做出认定.美国法院严格遵守合同利益至上,把信守契约自由作为判断共存协议效力的首要标准,只有在“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情况下,美国法院才会认定商标共存协议无效.我国法院可以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基于契约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认定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

关 键 词:商标共存协议  效力  商标法  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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