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国家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
引用本文:阿木冬·尼牙孜.论国家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J].新疆社会科学,1986(3).
作者姓名:阿木冬·尼牙孜
摘    要: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我们党坚持和实行这项政策是一贯的。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我党一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国民族历史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革命的发展,采取了最适合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不断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早在长征时期,党就为四川甘孜、阿坝的藏族人民建立了自治政府。在陕甘宁边区时期,党又先后帮助同心、海源、正宁等县的回族人民和城川的蒙古人民,分别建立了自治县、自治乡、自治区。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建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