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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信仰应是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
引用本文:魏晓春,褚宸舸.法信仰应是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J].唐都学刊,2003,19(4):147-149.
作者姓名:魏晓春  褚宸舸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政史系,陕西,西安,710065
基金项目:西安文理学院教务处2001年教育科研项目(20010203).
摘    要:法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知识的多寡与法信仰的强弱没有必然的正比关系.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而轻信仰培养的倾向,造成学生学而不用,知而不信.因而必须改革法律教学,凸显作为"两课"解决信仰和思想问题的特点和优势,将法信仰置于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地位.

关 键 词:法律信仰  大学法制教育  
文章编号:1001-0300(2003)04-0147-03
修稿时间:2003年1月18日

Legal Belief: The Kernel of Legal Education at College
Abstract:
Keywords:legal belief  legal education at college  the course of "Basic Education on Law"  ker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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