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及解决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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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宜奎. 内地与香港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及解决方法[J]. 江淮论坛, 2004, 0(1): 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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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宜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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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法律系,江苏,南京,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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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京财经大学校内一般课题资助项目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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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和内地虽属同一主权国家,却分属不同的法域,两地之间的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难以避免。对涉港民事诉讼的定性模糊,完全肯定平行诉讼以及现有规定的不明确等缺陷的存在,给两地正常的民商事交往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本文提出了应当科学定位涉港诉讼,主要通过司法协商途径解决涉两地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并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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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辖权 平行诉讼 区际法律冲突 |
Conflicts of judicial powers in the civil lawsuit of inland and Hong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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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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