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权运营经济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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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金海.论水权运营经济补偿制度[J].学术论坛,20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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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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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人文系,湖南岳阳,4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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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8-2009年度专项课题:《水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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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补偿制度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构成之一,主要包括:一方面是正效应积极经济补偿,即受益方给予水资源(水权)有效保护者的补偿;另一方面是负效应消极经济补偿,即受益方对水权(水资源)运营的受害者的补偿.水权运营经济补偿的法律关系和制度构建是关键,客观上要求现实水资源产权、运营与监管体制改革,我国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问题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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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权运营 法律关系 经济补偿 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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