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分类中应使用“三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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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坚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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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社联《争鸣》杂志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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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的开放系统。怎样进行分类?过去学术界没有认真探讨,只是毛泽东同志在1963年5月说过“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项实践”(《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39页)的话。最近几年来,关于实践分类的文章已有不少,但都是在“两分法”的指导下进行的。例如,崔自铎同志在《认识论研究》一书中作了这样的划分:“第一,基本实践与非基本实践”;“第二,个人实践与集体实践”;“第三,领导者实践与群众实践;”“第四,历史实践和现实实践”;“第五,革命实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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