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形式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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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应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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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中央转发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包干到户“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将会逐步发展成更为完善的集体经济。”这就说明,包干到户既与合作化以前的纯粹小私有的个体经济根本不同,又与完善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生产责任制的一种低级形式,它具有自己的特点。那么,包干到户的特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其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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