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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
引用本文:陈泉生. 一场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J]. 东南学术, 2004, 0(5): 126-128
作者姓名:陈泉生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 教授
摘    要: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该命题的成立是否对主流法理学提出了挑战,这一法学研究所面临的具有"哥德巴赫猜想"性质的新问题暨环境法学理论发展中具有长期、内在和重大影响的难题,①在法学界的争论几年来从未终止过.最近,我国著名环境法学家蔡守秋教授在其80万字的新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中,对环境法应该并且能够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入的论证,从而引发了法学界的一场大讨论.如果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命题成立,则意味着主流法理学关于法只能调整人与人关系的观点就有可能被否定或需要补充和完善.笔者认为,这一命题之所以会在法学界掀起轩然大波,关键在于争论的双方所运用的研究范式不同,切入的视角不同,乃至得出的结论有所不同.可见,讨论这一命题的意义不在于命题本身,而在于该命题所引发的一场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


A Revolution in Paradigm for Legal Studies
CHEN Quansheng. A Revolution in Paradigm for Legal Studies[J].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2004, 0(5): 126-128
Authors:CHEN Quanshe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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