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功能定位与前瞻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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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印富,;刘明桥.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功能定位与前瞻反思[J].社科纵横,2014(9):9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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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印富 ;刘明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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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2]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山东临沂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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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最高检2012年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J2012B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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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包括组织、规则、价值三个基本要素,当前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常常将自身价值定位混淆,同时还存在着内部证据难以收集的弊端、外部权力范围的制约等问题。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完善的出发点应当是人权保障,在此基础上施以严格执法。追究职务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不能将社会存在的问题转嫁于行为人,这有违人权保障与法律规定。让检察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同时还民以监督是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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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机制 功能定位 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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