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环境风险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不仅是环境风险管理与防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具有风险社会化分配的重要功能,即通过合理的责任主体风险分配,让原先过度集中在企业个体的风险责任可以分散给保险公司、社会等主体共同承担,以促进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与协调。然而,目前我国环境风险责任分配机制中存在企业投保积极性缺乏、保险人承担风险压力过大及承保能力欠佳、政府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在借鉴国外风险分配与利益协调机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环境责任保险风险分配机制的建议与对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责任保险的强制性,明确投保企业的风险责任;扩大承保范围,创新保险险种,促进承保风险再分散,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加强风险评估与监管,建立并完善环境补偿基金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风险分配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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