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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与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构建
作者姓名:赵鑫鑫 曹明德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    要:新环保法以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形式将生态补偿制度明确下来,并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环保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以及环境监测制度。但中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仍然存在专门立法缺失和法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任重而道远。健全生态补偿制度需要以制定科学的补偿范围与补偿标准、保障多元的补偿资金渠道、坚持严格的管理监测制度以及完成明晰的权责分配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完整性为原则,杜绝"一刀切"的做法,强调法学与相关学科的交叉研究,大力推进环境和生态建设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明确管理监督责任,实施环境监测制度,保证政府、企业等受益者在进行生态补偿时协同联动,各尽其责,力争实现受偿者的贡献与所得相当并可持续供给生态产品与服务。

关 键 词:新环境保护法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范围  补偿标准  补偿资金渠道  管理监督  权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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