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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法律价值体系及其内在冲突——对转型期中国法律价值体系的社会学分析
作者姓名:黄家亮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建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05JZD0004
摘    要:根据来源的不同,法律价值体系可区分为内生型、植入型和混合型三种类型。转型期中国的法律价值体系属于混合型。其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法律移植而带来的外来法律价值,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律价值,社会转型特别是市场经济建设中形成的新的法律传统和价值,还有中国当前特殊的国情决定的一些法律价值取向。这些因素之间有良性互动和动态均衡的一面,也常常存在着种种冲突,主要表现为文化冲突,包括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新传统与旧传统的冲突、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特有法律价值与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双重冲突等。根据法律价值体系内部不同性质的冲突,可分别采取妥协和兼顾、加大宣传和动员的力度、强制推行、放任自流等策略,以维持法律系统的内在平衡。

关 键 词:混合型法律价值体系  法律移植  价值冲突  价值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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