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历史理论中的解释与因果决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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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谌中和.社会历史理论中的解释与因果决定论[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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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谌中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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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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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何种门类的知识或理论 ,都将力图为某些特定种类的现象提供解释。解释的合理性程度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1 )解释的逻辑结构正确 ;(2 )解释能够或已经为某种经验所证实。社会历史科学 (文化科学 )从上个世纪中叶以来围绕社会科学要不要采用经验科学的标准、或者说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标准”问题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一派是科学主义派 ,坚决主张社会文化科学的科学化 ,认为经验科学的形式是科学的唯一形式 ,因而当然是文化科学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另一派是“历史主义派”,强调文化科学处理事件的独特性。这种事件独特性必然要求方法上的独立 ,从而保证了文化科学的独立性。而且 ,自然科学的那种检验要求对文化科学也没有约束力 ,文化科学应该坚决拒斥科学主义的干涉和僭越。解释的合理性与因果性又必然地联系在一起对因果性的不同理解导致对历史本身的不同理解 :历史决定论与反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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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释 独特性事件 客观性 证实 因果性 决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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