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农村居民中等收入者标准界定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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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颖丽,江宗德.新时期我国农村居民中等收入者标准界定研究[J].贵州社会科学,2013(6):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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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颖丽 江宗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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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610000 2.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 贵阳,5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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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时期,针对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突出的情况,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全民"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我国农村居民中等收入者真实内涵,对其进行合理界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在综合考虑城乡居民中等收入者标准的差异性、可比性、动态性以及其他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测算出农村居民中等收入者标准为农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8598.3元~55794.9元(2011年价格)的区间。这个标准可在新时期为准确把握我国农村居民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情况提供较为科学的测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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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居民中等收入者 标准界定 新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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