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蒂?弗里丹的性别正义观析论 |
| |
引用本文: | 肖爱平.贝蒂?弗里丹的性别正义观析论[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
| |
作者姓名: | 肖爱平 |
| |
作者单位: | 1.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115 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湖南长沙,410205 |
| |
摘 要: | 贝蒂?弗里丹认为,性别非正义的根源是由社会文化、教育和法律所造成的.让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及进入职业领域,对家庭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并加强国家干预,是实现性别正义的途径.理想的正义社会中,女人要达到与男人的平等,女人应获得与男人同样的权利和自由;尊重男性与女性的差异,在尊重女性气质的基础上,同时将男性气质吸收到女性气质中,把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中最好的东西体现出来,实现多重人格类型的发展.他的这些思想,在今天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关 键 词: | 贝蒂?弗里丹 性别正义 平等 正义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