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监督乡镇执法机关的机制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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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云,刘善军,朱再良,杨国志,程相鹏,曹烨,程巧玲.论检察机关监督乡镇执法机关的机制构建[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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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云 刘善军 朱再良 杨国志 程相鹏 曹烨 程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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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湖州,3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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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检察机关监督乡镇执法机关的工作机制极不健全,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职权缺乏具体规定、监督手段缺乏强制力、法律监督不能独立开展等很多问题.这既与乡镇行政执法的特点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立法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包括乡镇执法机关在内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力有着直接关系.基于此,应当遵循司法规律原则、权力结构完整性原则、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相互协调制约机制原则和谦抑性原则,从明确监督地位、明晰监督职权、完善监督手段、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以及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等方面构建检察机关监督乡镇执法机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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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乡镇行政执法 监督机制 完善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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