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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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慕亚.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若干问题[J].江西社会科学,200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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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慕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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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省社联,江西南昌 3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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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怎样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制度,这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作者认为,只有辩证地、全面地贯彻执行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科学地划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化的界限,加强对国民经济命脉和关键领域的控制,才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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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为主体 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0)10-0001-05 |
修稿时间: | 2000年9月6日 |
Several problems in Maintaining the Public Ownership of Means and Productions as the Main Part of the Ownership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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