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障了藏语言文字和双语教学的和谐发展——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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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晋.《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障了藏语言文字和双语教学的和谐发展——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的调查[J].甘肃民族研究,2007(2):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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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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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民委少语办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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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于1996年6月1日经甘肃省人大八届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颁布实施至今已整整十年。十年来,在全州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甘南州藏语文工作坚持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条例》,积极开展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构建民族语言文字的和谐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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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言文字工作 甘南藏族自治州 和谐发展 双语教学 民族语言文字 保障 民族平等政策 干部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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