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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韩安国“受《韩子》杂家说”
引用本文:金德建.释韩安国“受《韩子》杂家说”[J].齐鲁学刊,1984(6).
作者姓名:金德建
摘    要:<正> 《史记·韩长儒列传》说:“韩安国梁城安人也,后徒睢阳,尝受《韩子》杂家说于驺田生所。”这里的“《韩子》”显然指《韩非子》,当无疑义。司马迁的话里,把《韩子》和“杂家”并称,似乎是指韩非著书的内容,竟然会具有杂家的倾向了。据班固《艺文志》所说,杂家是“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从《韩非子》考察,确实能够看出有这种兼采贯通的综合精神:(一)法家原是韩非自己的本色,兼有商鞅“为法”和申不害“言术”二派之长。(二)《韩非子》书里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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