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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的定义及属性
引用本文:刘勇,曾本同,胡柏枝,饶浩伟.司法会计的定义及属性[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6(6):761-765.
作者姓名:刘勇  曾本同  胡柏枝  饶浩伟
作者单位:[1]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湖北武汉430071 [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武汉430070 [3]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湖北武汉430022 [4]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湖北武汉430068
摘    要:司法会计是当代产生的由法学与会计学相融合的边缘学科,其本质特征是诉讼性、财物性、专门性、专业性与委托性。司法会计是根据诉讼主体的委托,由公安司法机关指派、聘请或交由具有财会专门知识的入对相关财物账证进行检查鉴定,从中收集证据和作出鉴定结论的诉讼活动。司法会计学与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统计学都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也存在一些差别。

关 键 词:司法会计  诉讼性  财物性  专业性  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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