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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代班也算旷工
摘    要:问:我和妻子同在某高校任教。2004年10月,我向校方提出辞职。1个月后,单位同意了我的要求,但是根据校方规章制度规定“凡本校双职工,男职工调走时,妻子必须一同调走”的规定,要求我将妻子一同调离,并与我签订了书面协议:“调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其妻必须调离,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我签订协议后,办理了离职手续,3个月后,由于没有找到妻子的接收单位,没能把她调离。学校便作出了单方面与我的妻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违规?

关 键 词:妻子  职工  2004年10月  解除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  书面协议  签订协议  校方  单位  学校  手续  离职  办理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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