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会均等到特别保障——弱势主体的权利保护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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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延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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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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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此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农民工权利法律保护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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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会均等的平等理念导致在对社会弱势主体保护时的明显不公平,因此宪法、民法就顺应现实发展的要求开始了社会化的历程.但由于民法公法化的程度有限,对私人具有较强干预性的社会法和经济法便应运而生.它们一起完善地保护了社会弱势主体的权益,实现了社会正义.我国理应在这个大潮流中进一步完善对弱势主体的权利保护.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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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主体 权利保护 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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