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时代下短视频平台义务范围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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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星阳,胡延杰.数字版权时代下短视频平台义务范围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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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星阳 胡延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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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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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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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意义】近年来,短视频版权侵权问题日益凸显。短视频平台义务范围的确定既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也是治理短视频侵权问题的关键着力点。【设计/方法】总结归纳理论界和实务界就短视频平台义务范围的争论焦点,并在此基础上对短视频平台的义务范围进行重新界定。【结论/发现】就主动审查义务,应要求平台运用版权过滤技术对用户上传的短视频进行主动筛查,但须就义务的履行方式、条件等进行调适以缓解技术的局限性和成本问题。就通知审核义务,应要求平台对通知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二创短视频的合理使用情形进行着重审查。就事后保障义务,应规定平台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重复侵权,并根据具体情形界定必要措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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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短视频平台 避风港规则 主动审查 版权过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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