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中的公共事务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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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保疆. 公共行政中的公共事务界分[J].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 0(3): 6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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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保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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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广东广州51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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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1YJA810004);广东省教育厅项目(10WYXM050);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启动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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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事务是与社会公众整体利益、共同利益相联的各种活动。公共事务属于社会事务的范畴,它具有社会性、公共性、共享性和非营利性等基本特征。公共事务的范围界定标准是多维的。社会公共需要是界定公共事务范围的根本依据。公共事务的内部结构可分解为不同层面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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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事务 公共行政 公共管理 界分 |
Public Affairs in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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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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