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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足时被害人另行起诉权研究
引用本文:徐翰清.刑事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足时被害人另行起诉权研究[J].劳动世界,2017(24).
作者姓名:徐翰清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摘    要: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由于贬值、转移等原因,使被害人往往不能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方式得到完全弥补.追缴或责令退赔不足时,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救济手段,但是相关立法含混不清,常导致法官以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被害人的民事诉讼请求.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立法中应尽快明确.

关 键 词:追缴  责令退赔  不足  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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