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益征收补偿的根据:一个比较法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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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应珍.试论公益征收补偿的根据:一个比较法的视角[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3):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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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应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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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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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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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益征收补偿的根据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公共负担平等说、特别牺牲理论、严重性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均从不同的立场对征收补偿予以了理论阐释。公益征收补偿契合宪法保障财产权的核心理念,是宪法保障财产权、平等权及生存权的逻辑必然。个案中关系人之具体补偿请求权原则上得有成文法上的依据,在无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直接依据宪法行使征收补偿请求权。为进一步完善财产权保障、征收、公正补偿三位一体的宪法财产权保障体系,这些观念应当贯彻到中国的宪法理论和宪政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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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征收 补偿 特别牺牲理论 财产权 补偿请求权 |
文章编号: | 1673-5595(2007)03-0056-(05) |
修稿时间: | 2006年12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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