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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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宫希魁.关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管见[J].宁夏社会科学,19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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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宫希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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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有些辞书、教材和论著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解释为:在原始社会发生的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我认为此种说法很不确切,有进行澄清之必要。关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理论,恩格斯在《冢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这部著作中作了系统全面的阐述。恩格斯详细地分析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的历史时代、经济条件及其巨大的进步作用。在这些至今仍然闪耀着真理光辉的关于社会分工历史演变进程的思想中,就包含有对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经典的定义式的说明。恩格斯指出:“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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