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
| |
引用本文: | 樊丽君.政府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的应有作用[J].经营与管理,2015(2):18-20. |
| |
作者姓名: | 樊丽君 |
| |
作者单位: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制造业发展研究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政府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俗称业主房屋的"养老钱",由政府要求在业主购买住房时强制性收取。2008年,我国实施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维修资金"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南。"维修资金"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其管理从本质上讲应属于业主
|
关 键 词: | 专项维修资金 公用部分 产权归属 管理办法 信息管理系统 电子投票 意识缺失 服务企业 交存 行业诚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