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冗余与亏空——兼驳“同案同判”与“裁判可接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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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宝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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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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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制度与法理层面是冗余的。在制度的"指导性"分析上其无法回应作为实证主义的法律体系理论的挑战,在法理及案件裁判效果上亦无法摆脱作为"裁判可接受性"的理论硬伤。法条主义的延续与"解释学循环"则在制度的"方法一阐释学"意义上重创了作为立法/司法哲学的指导性案例理论的展开。另外,法治体系理论无法容忍案例指导制度实施后的规范繁杂、琐碎与"非融贯性"。在法理论意义上,指导性案例制度是冗余进而亏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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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指导性案例制度 法理论 冗余 同案同判 裁判可接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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