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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人权享有的正当性研究——基于人的主体资格维度的分析
作者姓名:沈志民  冯一文
作者单位:1. 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2.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浙江,宁波,315800
摘    要:囚犯享有人权是囚犯主体资格的内在表征。囚犯作为人类成员享有人权:人权是一个“人”仅仅因为他是“人”便应当享有的权利,具有无条件性与绝对性;囚犯作为社会成员享有人权:人权产生并存在于社会之中,犯罪人作为社会中的犯罪人,享有基于社会成员的身份而享有基本人权;囚犯作为国家成员享有人权:囚犯虽受刑事处罚,但公民资格并未被剥夺,享有基于公民资格而应享有的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关 键 词:囚犯人权  人类成员  社会成员  国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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