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供销社和社员之间的产权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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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太清.论供销社和社员之间的产权关系[J].江汉论坛,1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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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太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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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贸学院经济系!蚌埠23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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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供销社的产权问题,包括供销社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和供销社与社员之间的关系两个方面。关于国家与供销社的产权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已基本明确。本文主要探讨供销社和社员之间的产权关系。长期以来,供销社和社员在产权关系上存在的严重弊端是社员产权主体严重缺失。从资产所有权看,全国社员股金总额不到50亿元,仅占全部自有资金的8%左右。92%的自有资金属于供销社集体所有,产权不能落实到任何社员头上。从资产受益权看,农民社员取得收益的依据是股金额、交易额及集体资产收益中应该分给社员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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