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构建认罪案件办理程序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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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天山.中国构建认罪案件办理程序的几点思考[J].青海社会科学,2009(2):164-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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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天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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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检察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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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罪应当包括认罪主体、主观态度、认罪阶段、认罪对象、行为认知和行为确认五项主要内容。关于认罪案件的范围应当扩大,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标准确定。认罪案件办理程序的设计应当坚持真实和全面简化等原则。认罪案件办理应当扩大不起诉范围,并且将辩诉交易进行中国化改造。这不会产生诸如影响案件质量、与相关法律形成矛盾等实践和理论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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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案件 办理程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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