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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及其完善
引用本文:王公.浅论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及其完善[J].经营管理者,2011(1X):272-272.
作者姓名:王公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摘    要:我国1980年的《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提供明确、有效的救济途径,侵权人也未得到应有的惩戒。2001年4月28日颁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称新《婚姻法》),则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被认为是开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先河。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将更好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公平与公正。

关 键 词:精神损害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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