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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德性论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作者姓名:陶艳华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
摘    要:中道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和价值追求,是判断善恶的标准、衡量德性的准则。所谓“中道”即德性,分为两类:理智的和伦理的。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德性就是善,过与不及就是恶,“伦理的德性即是中间性”。中道德性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对于恶与不当的情感和行为,它们的恶性质是绝对的,“不存在中间的过度,永远是罪过”。中道的实现是不易的,但是可能的,这需要行为者具有知识,且需用理智去克服欲望。中道德性论对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启发意义,中道德性论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存。

关 键 词:亚里士多德  中道德性论  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1000-8284(2006)02-0020-04
修稿时间: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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