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等”和“等等”的词性及语法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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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公望.试论“等”和“等等”的词性及语法功能[J].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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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公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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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等”和“等等”在现代汉语里有表列举未尽、收束煞尾的作用,但其语法意义和功能又不尽相同。本文拟就它们的词性、意义、区别、语法功能及使用规范作一些探讨,以期对它们的认识能更接近语言事实和更符合科学性。2 “等”和“等等”的意义与语法特征2.1 语言表达中所举项目较多,而因种种原因,又无须繁琐赘述,则经常用“等”或“等等”中止列举,并以此指示前面列举各项事物的类别,使之宜于类推,替代其后省略的部分,起总括收束的作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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