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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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森 乔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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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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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生态自治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3BMZ00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族法制体系的建构”(项目编号:11JJD850007);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0YJA82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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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风险是风险社会的产物,具有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这使得行政机关不得不在不确定性中做出决策,而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可能会侵害公众的自由和权利。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重新思考环境风险的性质,通过程序规定促进实体问题的解决。具体而言,需要完善公众参与,规范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在执行中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自我管理的作用,同时加强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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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风险 法律规制 不确定性 公众参与 举证责任 公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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